为推动木材及木材制品类货物的进出口业务,蛇口集装箱码头与蛇口国检局专门组织了调研小组,以近两个月的时间进行了调研走访,对制约上数货物进口的环节进行了分析,为蛇口国检局制订十项促进深圳西部港台区发展的新措施提供了依据。
新措施优化了报检到查验、处理、放行的各个环节。因涉及部门科室较多,政策性较强,使“十项措施”的流程不能一一表述,但具体执行办法比书面的表述更具有灵活性。目前该十项新措施在SCT已全面开始试行,待进一步补充完善后,在整个西部码头推广执行。
1.提前报检制度 为缩短货物滞港时间,部分进口货物可凭海运提单提前报检,出口货物全面实行提前报检,依靠海港电子检验检疫系统,对所有入境集装箱实行联网电子申报和电子自动核放。
2.进口低风险货物“先通关、后查验和卫生处理” 对诚信企业申报的低风险货物如板材、胶合板等采取先办理通关手续。待海关放行后将货柜调离到妈湾查验场查验或卫生处理,既加快通关速度又可为企业减少调柜费用。
3.更人性化的服务时间 实行星期六星期日业务值班制度。对出入境船舶、鲜活、急待货物提供24小时检验检疫服务;对非正常上班时间内企业急需进出的货物提供预约服务。
4.抽样送检且风险可控范围内的货物可先办理通关手续
5.创新的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查验手段 蛇口国检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 2005年第11号、第32号公告和 84号局令《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了《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查验工作指引》,在确保疫情不传入和后续监管到位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快通关速度
6.绿色通道”制度企业的出境货物,直接换证放行 对实施“绿色通道”制度企业的出境货物,不需实施口岸查验,直接换证放行;对于涉及出境木质包装的出口货物,按照进口国的要求,蛇口局在妈湾查验场提供处理和加贴IPPC标识的服务,减少企业损失,更好地促进出口。
7.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的非销售展品和其他非贸易性物品,免于检验放行
8.特办专窗为等急需、特殊出入境货物提供
9.实现港区出入境货物的视频监控和查验
10.蛇口国检与西部港区建立港检合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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