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3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招生简章
一、圆梦计划简介 为做好新形势下产业工人工作,帮助新生代产业工人更好地融入社会、成长成才,深圳团市委、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联合承办新生代产业工人骨干培养发展计划(下称“圆梦计划”),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知金教育),四川大学(奥鹏教育)等国内重点大学合作对骨干产业工人进行以网络远程教育为主的专科、本科学习,采取边工边读的方式,以圆深圳新生代产业工人的大学梦。 二、学习方式 以现代远程教育为主,结合面授、函授和自学等传统教学手段,学员根据工作、生活实际情况,采取边工边读的方式,自主安排学习。 三、招收人数及资费 根据省圆梦办的要求, 2013年“圆梦计划”计划在深圳市招收1000名学员,1000名学员根据各合作高校实际报名人数并参考省里分配给各校的比例录取。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其中,学员自缴1000元,省财政补助2000元/人,市财政和社会募集资助解决2000元/人(其中,北京大学学费为6000元/人,被录取学员需自缴2000元。)。 四、报名条件 1.报考“圆梦计划”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日至1995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在各类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或在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 (5)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非深圳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1年以上在同一家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及心理健康; (8)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学生; (2)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最高学历为本科的人员,不得报考;最高学历为专科的人员,不得报考高升专; (4)不符合招考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考试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流程 (一)网络报名。(6月20日—8月1日) 登录“圆梦计划”网站(www.yuanmengjihua.com)报名,2013年8月1日24:00时截止报名。 (二)资格审查确认。(6月20日—8月1日) 考生网络报名完成后,各合作高校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各项信息进行网络审核。同时合作高校、市圆梦办共同开展现场确认。考生本人要在8月5日前到达市圆梦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对确认,缴纳报名费(约100元)。 现场确认须提供: 1、本人身份及最高学历证件(身份证、居住证、工作证、毕业证等)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须注明所在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对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由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就业及就业年限证明; 3、最高学历验证截图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两张; 4、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网站上打印); 5、2张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及电子版; 6、其他招考部门需要提供的材料。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招考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名单在8月10日前以统一格式上报省圆梦办,并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考试录取。(8月10日—8月31日) 合作高校与各市圆梦办共同商定考务细则,统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考试,阅卷结束后对笔试成绩进行统计整理,按划定分数线录取学员进行网络公示,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如第一次各高校总录取人数不满1000人名额,经市圆梦办和各合作高校商榷后,进行第二次补录;如各高校总录取人数超过1000人名额指标,超出的学员学费5000元全部自理(按分数排序确定超出人数)。 (四)学员注册。(9月1日—9月20日) 各合作高校在2013年9月20日前将录取学员资料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进行注册,同时上报省圆梦办并在本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六、学制与证书颁发 在规定学习期限(不少于2.5年)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绩合格,并通过教育部规定的统考课程的考试(高升专学生不需参加),毕业鉴定和前置学历审核合格,由高校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科远程教育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对符合高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深圳市“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
深圳市“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 (0755)12355 25950164 82103974
|